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

原來如此

在 2006 年創立這個 blog,第一篇文章叫做音響,不必用耳朵聽。〉,批評某些 DIYer,裝配好套件就心滿意足,毫不理會聲音表現。

這幾年之間,慢慢接觸了一些國內套件,終於領會這些 DIYer 何以不約而同的都不寫聽感,不寫聲音的表現。原來恐怕是,這些套件實在不好聽,讓人尷尬,難以下筆。在網路上直陳其劣,還要擔心擋人財路,招來怨恨。於是紛紛託辭「木耳」,不寫為上。

當初年輕識淺,不懂做人處理的道理,錯怪這些虛懷若谷的網上諸賢。在此補上一聲:得罪!您辛苦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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